
華能永州零陵區整區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地點: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
框架有效期:2022年12月30至2023年12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的框架服務協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EPC工程合同,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區域的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招標規模:
華能新能源廣東分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開發的華能永州零陵區整區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利用永州市零陵區所轄區域現有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企事業建筑物以及居民樓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要求同一縣/區行政區域建設規模達到10MW及以上,不設上限。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項目選址及場地落實、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統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電纜、配電設備、消防設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裝、施工協調、臨時用地、試驗及檢查測試(含屋頂的承載力檢測、屋面防水檢測及施工));4.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調度及購售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系統調試、涉網檢測調試、試運行);5.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性能試驗、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6.質保期內的消缺、服務、培訓;7.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前期入戶協調及確戶工作、開發協議/能源管理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安全預評價、消防備案和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等;8.為完成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至少35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具體時間節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承諾,簽訂合同后15天內完成不低于300戶農戶(每戶容量原則上不低于20kW)或不低于10MW裝機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務協議(協議模板及協議名稱由發承包雙方確認),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2)本工程需要投標單位出具同意墊資300萬元的承諾書(承諾書模板見附件),若中標人違反墊資承諾,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同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3)投標人投標時作出承諾,負責開展發包人與房屋所有者協調和簽訂租賃協議的工作,且協議中的單塊組件租金價格年均不高于15元/塊/年,租期25年,如租金超過該標準,超出費用將在合同總價中扣除。首年租金根據現場協調情況,若最終協議約定在簽訂、開工或并網后等短期內需支付首年租金的,發包人在資金未到位情況下,由投標人按照上述不高于首年標準的情況下據實墊付租金,發包人將在資金到位后據實返還投標人。
(4)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華能集團公司投資決策為前提。如果投資決策不通過,則對應區域項目的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5)中標人需保證承租的農戶屋頂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未出售、出租給第三人、未設置抵押等第三方權利且未與任何第三人簽訂任何有損發包人使用權或任何影響發包人正常經營的協議。保證發包人 合法使用農戶屋頂,因農戶屋頂出現問題影響發包人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華能北流市塘岸鎮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塘岸鎮
框架有效期:2022年12月30至2023年12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的框架服務協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EPC工程合同,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區域的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招標規模:
華能新能源廣東分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開發的華能北流市塘岸鎮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利用廣西自治區北流市塘岸鎮所轄區域現有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企事業建筑物以及居民樓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要求同一縣/區行政區域建設規模達到10MW及以上,不設上限。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項目選址及場地落實、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統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電纜、配電設備、消防設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裝、施工協調、臨時用地、試驗及檢查測試(含屋頂的承載力檢測、屋面防水檢測及施工));4.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調度及購售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系統調試、涉網檢測調試、試運行);5.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性能試驗、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6.質保期內的消缺、服務、培訓;7.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前期入戶協調及確戶工作、開發協議/能源管理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安全預評價、消防備案和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等;8.為完成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10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具體時間節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承諾,簽訂合同后15天內完成不低于100戶農戶(每戶容量原則上不低于20kW)或不低于2MW裝機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務協議(協議模板及協議名稱由發承包雙方確認),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2)本工程需要投標單位出具同意墊資500萬元的承諾書(承諾書模板見附件),若中標人違反墊資承諾,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同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3)投標人投標時作出承諾,負責開展發包人與房屋所有者協調和簽訂租賃協議的工作,且協議中的單塊組件租金價格年均不高于10元/塊/年,租期25年,如租金超過該標準,超出費用將在合同總價中扣除。首年租金根據現場協調情況,若最終協議約定在簽訂、開工或并網后等短期內需支付首年租金的,發包人在資金未到位情況下,由投標人按照上述不高于首年標準的情況下據實墊付租金,發包人將在資金到位后據實返還投標人。
(4)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華能集團公司投資決策為前提。如果投資決策不通過,則對應區域項目的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5)中標人需保證承租的農戶屋頂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未出售、出租給第三人、未設置抵押等第三方權利且未與任何第三人簽訂任何有損發包人使用權或任何影響發包人正常經營的協議。保證發包人 合法使用農戶屋頂,因農戶屋頂出現問題影響發包人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華能河源市紫金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地點: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
框架有效期: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的框架服務協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EPC工程合同,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區域的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招標規模:
華能新能源廣東分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開發的華能河源市紫金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利用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所轄區域現有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企事業建筑物以及居民樓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要求同一縣/區行政區域建設規模達到10MW及以上,不設上限。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項目選址及場地落實、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統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電纜、配電設備、消防設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裝、施工協調、臨時用地、試驗及檢查測試(含屋頂的承載力檢測、屋面防水檢測及施工));4.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調度及購售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系統調試、涉網檢測調試、試運行);5.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性能試驗、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6.質保期內的消缺、服務、培訓;7.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前期入戶協調及確戶工作、開發協議/能源管理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安全預評價、消防備案和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等;8.為完成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10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至少50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具體時間節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承諾,簽訂合同后15天內完成不低于300戶農戶(每戶容量原則上不低于20kW)或不低于6MW裝機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務協議(協議模板及協議名稱由發承包雙方確認),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2)本工程需要投標單位出具同意墊資100萬元的承諾書(承諾書模板見附件),若中標人違反墊資承諾,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同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3)與房屋所有者簽訂協議后首年租金在光伏安裝并網后需中標方據實支付。
(4)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華能集團公司投資決策為前提。如果投資決策不通過,則對應區域項目的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5)中標人需保證承租的農戶屋頂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未出售、出租給第三人、未設置抵押等第三方權利且未與任何第三人簽訂任何有損發包人使用權或任何影響發包人正常經營的協議。保證發包人 合法使用農戶屋頂,因農戶屋頂出現問題影響發包人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華能江門市恩平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地點:廣東省江門市恩平市
框架有效期: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的框架服務協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EPC工程合同,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區域的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招標規模:
華能新能源廣東分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開發的華能江門市恩平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利用江門市恩平市所轄區域現有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企事業建筑物以及居民樓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要求同一縣/區行政區域建設規模達到10MW及以上,不設上限。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項目選址及場地落實、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統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電纜、配電設備、消防設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裝、施工協調、臨時用地、試驗及檢查測試(含屋頂的承載力檢測、屋面防水檢測及施工));4.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調度及購售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系統調試、涉網檢測調試、試運行);5.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性能試驗、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6.質保期內的消缺、服務、培訓;7.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前期入戶協調及確戶工作、開發協議/能源管理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安全預評價、消防備案和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等;8.為完成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20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具體時間節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承諾,簽訂合同后15天內完成不低于300戶農戶(每戶容量原則上不低于20kW)或不低于6MW裝機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務協議(協議模板及協議名稱由發承包雙方確認),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2)本工程需要投標單位出具同意墊資2000萬元的承諾書(承諾書模板見附件),若中標人違反墊資承諾,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同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3)與房屋所有者簽訂協議后首年租金在光伏安裝并網后需中標方據實支付。
(4)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華能集團公司投資決策為前提。如果投資決策不通過,則對應區域項目的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5)中標人需保證承租的農戶屋頂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未出售、出租給第三人、未設置抵押等第三方權利且未與任何第三人簽訂任何有損發包人使用權或任何影響發包人正常經營的協議。保證發包人 合法使用農戶屋頂,因農戶屋頂出現問題影響發包人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華能通遼市遼河鎮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一標段)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遼河鎮雙泡子、遼河一村、遼河二村、公司、曹家、林家、腰街、瑪力村、雙廟子、紀家屯、于家、新發屯、新農村、福安屯、付家屯、四合屯、劉家店、東烏蘭花、平安堡。
框架有效期: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的框架服務協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EPC工程合同,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區域的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招標規模:
華能新能源廣東分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開發華能通遼市遼河鎮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利用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遼河鎮所轄雙泡子、遼河一村、遼河二村、公司、曹家、林家、腰街、瑪力村、雙廟子、紀家屯、于家、新發屯、新農村、福安屯、付家屯、四合屯、劉家店、東烏蘭花、平安堡現有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企事業建筑物以及居民樓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要求同一縣/區行政區域建設規模達到10MW及以上,不設上限。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項目選址及場地落實、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統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電纜、配電設備、消防設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裝、施工協調、臨時用地、試驗及檢查測試(含屋頂的承載力檢測、屋面防水檢測及施工));4.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調度及購售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系統調試、涉網檢測調試、試運行);5.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性能試驗、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6.質保期內的消缺、服務、培訓;7.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前期入戶協調及確戶工作、開發協議/能源管理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安全預評價、消防備案和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等;8.為完成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15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至少30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具體時間節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承諾,簽訂合同后15天內完成不低于200戶農戶(每戶容量原則上不低于40kW)或不低于6MW裝機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務協議(協議模板及協議名稱由發承包雙方確認),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2)本工程需要投標單位出具同意墊資1000萬元的承諾書(承諾書模板見附件),若中標人違反墊資承諾,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同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3)與房屋所有者簽訂協議后首年租金在光伏安裝并網后需中標方據實支付。
(4)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華能集團公司投資決策為前提。如果投資決策不通過,則對應區域項目的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5)中標人需保證承租的農戶屋頂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未出售、出租給第三人、未設置抵押等第三方權利且未與任何第三人簽訂任何有損發包人使用權或任何影響發包人正常經營的協議。保證發包人 合法使用農戶屋頂,因農戶屋頂出現問題影響發包人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華能通遼市遼河鎮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框架協議預招標(二標段)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遼河鎮太平莊村、西烏蘭花、東風、東伯吐、西乃木、馬家屯、腰伯吐、東升、東查干、西查干、米家營子、新豐村、西那力嘎、腰那力嘎、廟那力嘎、西乃木格拉、腰乃木、朱家、杜家一村。
框架有效期:
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的框架服務協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EPC工程合同,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區域的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招標規模:
華能新能源廣東分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開發華能通遼市遼河鎮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利用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遼河鎮所轄太平莊村、西烏蘭花、東風、東伯吐、西乃木、馬家屯、腰伯吐、東升、東查干、西查干、米家營子、新豐村、西那力嘎、腰那力嘎、廟那力嘎、西乃木格拉、腰乃木、朱家、杜家一村現有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企事業建筑物以及居民樓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要求同一縣/區行政區域建設規模達到10MW及以上,不設上限。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項目選址及場地落實、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統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電纜、配電設備、消防設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裝、施工協調、臨時用地、試驗及檢查測試(含屋頂的承載力檢測、屋面防水檢測及施工));4.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調度及購售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系統調試、涉網檢測調試、試運行);5.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性能試驗、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6.質保期內的消缺、服務、培訓;7.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前期入戶協調及確戶工作、開發協議/能源管理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安全預評價、消防備案和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等;8.為完成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15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至少30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具體時間節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承諾,簽訂合同后15天內完成不低于200戶農戶(每戶容量原則上不低于40kW)或不低于6MW裝機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務協議(協議模板及協議名稱由發承包雙方確認),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2)本工程需要投標單位出具同意墊資1000萬元的承諾書(承諾書模板見附件),若中標人違反墊資承諾,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500萬元作為違約金,同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3)與房屋所有者簽訂協議后首年租金在光伏安裝并網后需中標方據實支付。
(4)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華能集團公司投資決策為前提。如果投資決策不通過,則對應區域項目的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5)中標人需保證承租的農戶屋頂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未出售、出租給第三人、未設置抵押等第三方權利且未與任何第三人簽訂任何有損發包人使用權或任何影響發包人正常經營的協議。保證發包人 合法使用農戶屋頂,因農戶屋頂出現問題影響發包人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華能河南盧氏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地點:河南省三門峽市盧氏縣
框架有效期: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的框架服務協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EPC工程合同,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區域的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招標規模:
華能新能源廣東分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開發的華能河南盧氏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利用河南省三門峽市盧氏縣所轄區域現有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企事業建筑物以及居民樓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要求同一縣/區行政區域建設規模達到10MW及以上,不設上限。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項目選址及場地落實、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統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電纜、配電設備、消防設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裝、施工協調、臨時用地、試驗及檢查測試(含屋頂的承載力檢測、屋面防水檢測及施工));4.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調度及購售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系統調試、涉網檢測調試、試運行);5.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性能試驗、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6.質保期內的消缺、服務、培訓;7.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前期入戶協調及確戶工作、開發協議/能源管理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安全預評價、消防備案和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等;8.為完成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50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至少100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具體時間節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承諾,簽訂合同后15天內完成不低于1000戶農戶(每戶容量原則上不低于15kW)或不低于15MW裝機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務協議(協議模板及協議名稱由發承包雙方確認),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1000萬元作為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2)本工程需要投標單位出具同意墊資3000萬元的承諾書(承諾書模板見附件),若中標人違反墊資承諾,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1000萬元作為違約金,同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3)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華能集團公司投資決策為前提。如果投資決策不通過,則對應區域項目的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4)中標人需保證承租的農戶屋頂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未出售、出租給第三人、未設置抵押等第三方權利且未與任何第三人簽訂任何有損發包人使用權或任何影響發包人正常經營的協議。保證發包人 合法使用農戶屋頂,因農戶屋頂出現問題影響發包人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華能遼寧凌源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地點:遼寧省朝陽市凌源市
框架有效期: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的框架服務協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EPC工程合同,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區域的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招標規模:
華能新能源廣東分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開發的華能遼寧凌源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利用遼寧省朝陽市凌源市所轄區域現有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企事業建筑物以及居民樓屋頂(或房屋宅基地)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要求同一縣/區行政區域建設規模達到10MW及以上,不設上限。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項目選址及場地落實、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統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電纜、配電設備、消防設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裝、施工協調、臨時用地、試驗及檢查測試(含屋頂的承載力檢測、屋面防水檢測及施工));4.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調度及購售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系統調試、涉網檢測調試、試運行);5.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性能試驗、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6.質保期內的消缺、服務、培訓;7.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前期入戶協調及確戶工作、開發協議/能源管理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安全預評價、消防備案和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等;8.為完成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30MW容量確戶、協議簽訂和并網發電。具體時間節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承諾,簽訂合同后15天內完成不低于300戶農戶(每戶容量原則上不低于20kW)或不低于6MW裝機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務協議(協議模板及協議名稱由發承包雙方確認),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1000萬元作為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2)本工程需要投標單位出具同意墊資300萬元的承諾書(承諾書模板見附件),若中標人違反墊資承諾,中標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1000萬元作為違約金,同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3)與房屋所有者簽訂協議后首年租金在在光伏板鋪設完成后30個工作日內由中標單位支付給用戶。
(4)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華能集團公司投資決策為前提。如果投資決策不通過,則對應區域項目的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5)中標人需保證承租的農戶屋頂(或房屋宅基地)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未出售、出租給第三人、未設置抵押等第三方權利且未與任何第三人簽訂任何有損發包人使用權或任何影響發包人正常經營的協議。保證發包人 合法使用農戶屋頂(或房屋宅基地),因農戶屋頂(或房屋宅基地)出現問題影響發包人開發建設屋頂(或房屋宅基地)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原標題:最低3.63元/瓦!華能7地2700戶整縣屋頂光伏項目EPC中標候選人公示